甲、 乙双方就甲方设计的商标(付图)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将商标转让给乙方
2、 乙方应付商标转让费人民币3000元,支付办法为汇款(汇款已收)
3、 甲方负有下列义务;
甲方不再具有此的所有权已使用权,甲方对商标今后的使用不作任何的过问及干预,亦不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所带来的后果及其法律责任。亦不能再把商标转买给第三方。
4、 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乙方在今后的商标使用过程中所带来的后果及其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5、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按照《合同发》的规定,负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甲方身份证号码及其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及其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