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半个月未写请假条、公司以离职处理、合法吗?

因为意外怀孕、然后向公司请假!公司经理同意了!但是我忘记写请假了。
休息了二十天,公司以自离处理、并且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了!
我也未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因为我做的收银工作、公司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只想拿回我一个月的工资和身份证、请大家帮下忙,
一个多月的工资是二月份的工资,还三月份的八天工资!经理她承认准了我的假、但是说我没写请假条!

公司内部规定请假的话必须有请假条吗?如果必须有的话,那对你就不利了,除非经理能站出来为你说话,承认他已经同意你的请假了。
新的劳动合同法有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只要你能举证在公司干了又一段时间就行了,比如你的工资条,或者公司往你卡上打的钱都可以做为证据。
一个多月的工资是请假后的这月份吗?如果是的话,还是要看你的请假是否能成立,请假成功的话就该发给你工资,不成功当然没了。
还有,公司无权扣押你的身份证,这是不合法的。

既然是以前的工资,就应该发还给你。经理承认准了你的假期,但又说你没假条,这不前后矛盾吗,意思很明显就是他不想帮你。按理来说既然他承认了,你再补个假条不就行了。他不想帮你,也只好自认了,你疏忽大意了,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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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28
表示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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