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意外怀孕、然后向公司请假!公司经理同意了!但是我忘记写请假了。休息了二十天,公司以自离处理、并且一个多月的工资没有了!我也未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因为我做的收银工作、公司扣押了我的身份证!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只想拿回我一个月的工资和身份证、请大家帮下忙,一个多月的工资是二月份的工资,还三月份的八天工资!经理她承认准了我的假、但是说我没写请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