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合同到期被辞退有什么补偿吗

如题所述

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扩展资料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 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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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2
如果到期了你同意再签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那就应该支付你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到期了,你自己要求离开,那就没有补偿金。追问

劳务派遣的不给续签了,也有赔偿吗?怎么个赔偿法啊?

追答

工作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工资,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下的,补偿半个月工资。

追问

补偿金是用工单位给还是劳务派遣公司给

追答

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给。即派遣单位,而不是实际用工单位。

追问

用工单位直接让我不用去上班了,然后我怎么办?怎么把补偿给要回来,

追答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然,你应该保留证据,比如合同,工作证,工作服,工资条,证人证言。具体怎么操作可以电询这些主管机关。

追问

这个补偿劳务派遣不会主动给吗?必须本人通过法律手段吗

追答

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啊,不行就举报、仲裁。现实当中,好多单位都不给,都是通过这种手段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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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22
你好, 建议你去专业的法律咨询平台问律师,最好找本地律师,他们的答复应该是最准确的。有个律伴网,很好用,你可以去试试。
第3个回答  2020-05-20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1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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