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神州专车司机,但是我们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实际上这个劳务派遣公司就是神州租车自己开的),在去年接单过程中,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我负全责,在无责方住院期间,我垫付医药费7000元,最后法院判决,大部份由保险公司赔付,另一万多由我承担,由于我是公司员工,且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所以判决由公司负责一万多的赔偿金,减去我垫付的,公司需要赔无责方3000多元! 但是判决书还说,我垫付的7000元让我跟公司协商,按公司制度处理,这里不做判决! 公司在赔付对方3000多元后,太没人性了又从我工资里扣除,等于公司一分钱不想承担,让我很是伤心,这种公司太没人性了,我们本来就是高风险行业,发生这事公司至少要承担一部分金额,到头来啥都不管,请问,这个我怎么处理,有要回一部分钱的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