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向个人借款,如何还款

公司向个人借款70万,个人将款打入公司账户,并且注明用途:公司借款,请问还借款时可以通过银行账户直接汇入这个人的个人账户上吗?需要些什么手续?因为70万数额太大,不好提取现金,也不好注明用途。麻烦给支一个解决办法!!!

到时公司可以通过公司的银行账户直接汇入这个人的账户
手续:1、带上当时你们签定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请补一份吧),合同上要写时借款时间,借款金额,还款时间,一式两份,要加盖公司的公章,还有个人的签名。
2、带上当时个人打款时的凭条复印件或原件(如果没的话,可以用当时公司账记收到款时的银行的入账单的复印件)
然后一同拿去交给当时入款的那个公司账户所在的银行,可以通过开设转账支票,也可以通过开设现金支票,最主要是有上面的那两样东西才行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2-20
公司向个人借款,还款方式是选择个人借款的合同签订。
一般来说,企业所需要的款项较为巨大,所以企业向个人借款,不能像平日里打个借条就可以顺利完成的。为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和方便审查,合同签订是必不可少的一个流程。
合同签订需要严谨,除了明确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外,借款合同中还必须注明借款的用途必须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企业与个人借贷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这也是利息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最基本前提。
公司与老板个人借款的,公司与老板之间形式了债务关系,公司应该以其资产偿还老板的借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案例示范
案例一:公司法人以个人名义借款,所借款项未用于公司经营,公司无需担责。
刘某是A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曾于2016年12月10日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并签订了书面借款合同。借款于2017年12月9日到期后,刘某未履行还款义务,王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某和A公司承担还款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虽是A公司的法人,但王某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刘某是以A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借款,所借款项也并未用于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因此该债务是刘某的个人债务,与A公司无关。故,法院最终判决A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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