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明了房产归我所有,但他一直不肯过户给我

协议上写明他在没有房子之前,可以继续住在家里,但不能带异性回家,并且在再婚时必须搬出。也写明了房产归我所有,但他一直都不肯过户,而且说要等到他搬出时才会过户给我。我担心他会耍无赖,甚至可能会偷偷卖掉房子。希望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2009年11年离婚的。

只有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也有备份的。这些,都是在协议书上写明的。谢谢各位!

  首先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可要求按协议处理.如果对方不配合。
  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申请执行。
  离婚协议书(Divorce Agreement)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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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5
这种情况可以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执行。只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离婚协议规定的诉求即可。

具体步骤如下:
1. 与对方就离婚协议的执行进行协商,如期间有新的约定的可以按照双方新的约定执行。
2. 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解决,起诉要求确认你对房子所有权,并要求对方协助过户。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
3. 法院判决后,当事人仍旧不协助过户的,另一方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这时,法院可依法执行,办理过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个回答  2015-10-24
1)你最好尽快去办理过户,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一个人去房管局办理就行了,不过离婚协议书必须盖有民政局的章;
2)也有可能各个地方不一样,房管局处理办法也不一样,如果不行的话,你最好尽快起诉,让法院判决强制过户,然后拿着判决书去过户就行了。
第3个回答  2010-01-21
协议的缺陷是:没有明确产权过户的时间,所以你要求对方协助过户,只能协商征得对方的同意。
但对方受离婚协议的约束,偷卖房子是办不了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1-2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回答:
1)你最好尽快去办理过户,直接拿着离婚协议书一个人去房管局办理就行了,不过离婚协议书必须盖有民政局的章;
2)也有可能各个地方不一样,房管局处理办法也不一样,如果不行的话,你最好尽快起诉,让法院判决强制过户,然后拿着判决书去过户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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