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子女,应当视为对子女的赠予,需要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赠与公证 ,然后到房产局办理赠予过户手续。也可以按照买卖办理房产变更手续。
赠予过户流程: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双方缴纳0.05%的印花税;
3、上述手续办理完毕后,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 )房地产权利证书;
(4) 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