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需不需要一定要经过培训?再确认不能胜任? 胜任是劳动者决定还是用人单位决定呢?
这条是企业用来解雇用的。
一般是指这个人胜任不了这个岗位,即使培训后也不行。
比如你英语很烂,做不了翻译,即使公司对你培训,你也做不了。就这么回事。
追问我现在遇到的问题就是,公司需要调我的工作岗位,我现在的岗位是电子研发工程师,他需要我去品质做品质工程师,我不想去,然后就要辞退我,这个合不合理?
追答当然不合理!
你是电子研发工程师,你的合同上有写吧。就算你不能胜任这个职位,在法律上讲公司也应当对你进行培训,以达到胜任。
调你去品质工程师,这个只有你同意才可以。一般来说,都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企业要辞退你,那行,让企业开解雇你的书在通知,拿着这份通知去劳动告企业违法解除劳动,要求支付双倍补偿金加代通知金!
公司只有在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定或受刑事处罚才可以解雇员工,要么是经政府批准后的裁员,其它情况都要经员工同意才可以。
因此,跟不讲道理的企业打交道,跟本不需鸟他们,直接去劳动局告(申请仲裁),现在仲裁对员工来说简单得很。
貌似我也没有违反企业规定也没受过刑事处罚,那么说他就不能因为这个事情上把我辞退咯?
追答当然喽。
总之有事双方协商。如果公司来硬的,直接告他。
但是要记得保留证据。比如公司发给你的通知,甚至跟你的谈话录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