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正月初二,因为年前和别人打架,被带进派出所,,,处理这个事情的民警以前认识,他几年前借过我3000元到现在没还,中间要过好多次各种理由推脱。
这次他接警表现的贴别热情,说包在他身上不用管了,后来我和打架的人和解了,也签订了和解书,,但是这个接警人说我们这个事情比较大,惊动了上面领导不高兴,就是你们和解也是要拘留的,或者罚款。说这个的时候是在我和打架人分开的情况下。。。然后这个民警说这个事情他来帮我解决,,说罚我一万就罚对方掏一万五,后期再给领导说反回我一半来。
最后说的让我出4000元,等过几天退我3000。,然后说没有收据,说开收据就退不回来了。。。等到他说的日期后我打电话过去,又是各种推脱,,我感觉我是被骗了,,我想问问我这个情况能怎么追回吗?可以告他吗?同时他几年前借的我3000元,没有收据和转账记录,但是有通话录音,还能通过法律要回来吗?
忘记说了,当时的四千块是我分两次转到他个人微信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