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9年过60岁被辞退按劳动法能要求补贴赔偿吗?

我叔叔91年南下在镇政府文化站的单位打工至今已快20年了,03年由A单位调到B单位(AB均为文化站的单位),现在B单位因叔叔已经年过60岁,要他“走”,却什么也没给——因缴社保才二年不能享受退休工资,连补贴也没有,说不算“辞退”,不按劳动法办!请问他能要求补贴吗?19年工龄能一起算吗?能得法律支持吗?谢谢帮助!好人一生平安!大量大福!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为由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因为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就不算合格的劳动者,双方劳动关系自然终止。用人单位无过错。并且不在《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范围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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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8
可以要求,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第2个回答  2009-12-18
1、“因缴社保才二年不能享受退休工资”是单位的错,应根据你叔叔的工作年限由单位补缴以前应当缴纳的保险,从而办理退休领取保险金。
2、单位辞退是违法的,可以通过向当地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缴纳或赔偿金
3、建议你叔叔抓紧收集能证明其与单位之间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工作期限的证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2-18
按照现在劳动法规定可以获得赔偿。
第4个回答  2009-12-18
91年参加工作,95年实行《劳动法》后,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连同91年以后的视同缴费年限,本人应当享受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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