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还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我和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能不能再和别的公司签劳动合同。受不受影响的。还是要先终止代理合同才能和别的公司签。
因为代理合同不算劳动合同,和劳动法也没有关系。
我去社保中心问过。我一直是在失业状态,说直接给别的公司劳动手册就可以了。劳动手册一直是在我手里的
是这样吗。
我算是保险代理人,就是业务员,这种签了代理合同的在劳动局有记录吗。
不加金,不加保险的。

和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之后,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3-01-08

和保险公司签了代理合同之后,是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十七条

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

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规定: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你的想法是正确的。完全可以和其他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相互间没有任何影响。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5-24
当然可以,反过来也可以,后合同代替前合同,两个关系中选一个。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2
代理合同属于业务代理,不同与劳动关系,你完全可以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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