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没有合同,年假前,公司领导开始告诉我说过完年假后,就不要来上班了。我们觉得不合理,就要求公司给我们补偿。公司领导又不成认他们这样说过,不想给我们补偿。说了再给我们重新调整工作岗位,重新上岗,2,在家等,什么时候用我们,什么时候再来。请问,我如何不想再去上班,是觉得公司对我们不尊重。我怎样和公司讨说法?
因为是口头通知的我,在我去公司讨说法时,已经把公司辞退我的口头通知录了音,是不是可以当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