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三年,没有合同,年假前,公司领导开始告诉我说过完年假后,就不要来上班了。我们觉得不合理,就要求

工作三年,没有合同,年假前,公司领导开始告诉我说过完年假后,就不要来上班了。我们觉得不合理,就要求公司给我们补偿。公司领导又不成认他们这样说过,不想给我们补偿。说了再给我们重新调整工作岗位,重新上岗,2,在家等,什么时候用我们,什么时候再来。请问,我如何不想再去上班,是觉得公司对我们不尊重。我怎样和公司讨说法?

个人觉得还是直接不干了吧,想讨个说法就只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局,那你要提供合同、工资流水账等各种证明你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证据,还要提供无故辞退的证据,但是你们老板不会承认无故辞退你的,只会说让你调整岗位,但是这个时候还在里面上班肯定是待不下去的,仲裁不行也可以起诉,针对劳动争议这种貌似是免费打官司的,具体你要先去仲裁局和法院问问,这些还是蛮折腾,时间拖得也长,如果你需要的补偿比较多,那就跑跑了追问

因为是口头通知的我,在我去公司讨说法时,已经把公司辞退我的口头通知录了音,是不是可以当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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