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 是个刚毕业的大学生 与一个私立学校签立 了劳动合同
厚厚的几页 回家后才仔细看到 里面有一条保密协议 ,觉得很蹊跷,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合乎法律。所以在此跪求各位懂法人士,帮小女子分析分析。。。。。
保密协议
1,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在本合同还没有到期时要求提前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承诺在解除合同后的24个月内不在于甲方性质相同的学校或培训机构任职,或者自行举办(包括与他人合伙经营)业务与甲方相同的机构,如果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如数退还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的竞业禁止保密费,并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5----2万元人民币;
2,在本合同到期后的24个月内,乙方必须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如乙方违反此约定,应如数退还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的竞业避止保密费,并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1.5---2万元人民币。
我上了一个月的班 现在想换个私立学校从事相同的职务 英语老师 我是不是违反了合同里的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