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0-28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因单位原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劳动者实际入职日算起,到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9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