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新劳动法对辞退补偿,是不是从2008年才开始算。我2002年至今一直在某公司上班,现在被辞退,怎么算

我的合同本月底到期,公司3天前通知我和我终止合同关系,他是不是要再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总共补4个月的?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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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28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2008.1.1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算起,晚于2008.1.1入职的按照实际入职日算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因单位原因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从劳动者实际入职日算起,到解除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没有提前309天书面通知的应当再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10-28
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从入职起计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合同到期后单位不再续签,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你的合同没到期,并非个人严重违纪的情况下单位要辞退你,首先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然后解除合同,并从02年起计算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到目前为止大约9年,算9个月工资。
如果你的合同到期了,单位不再续签,从08年算起到目前大约3年,算3个月工资。
补充回答:合同到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只有3个月工资的补偿。除非合同里有约定,要求到期前一个月通知。
第3个回答  2010-10-28
楼上说得很清楚,要满年才能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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