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从职工出事起,就一直未发放一分钱工资给职工,至今有二年时间,员工为了拿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在公司拿到辞职书,写了,请问这样打官司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不,员工在公司做了14年时间
不能。
劳动者以个人原因辞职的,不能主张经济补偿。事后以拖欠劳动报酬为由主张经济补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不予支持。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一种单方行为,其辞职选择权在于劳动者,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辞职,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辞职行为一经送达至用人单位即生效,也就是说以其当时做出的解除合同的原因的意思表示为准,在劳动合同的解除过程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一定违法情形的情况下当即直接解除。劳动者有依法行使选择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劳动者可以选择对因何原因向用人单位解除权,此种选择权赋予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选择没有经济补偿的辞职理由。在没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胁迫等情形,劳动者已作出明确的解除原因情形下,就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和禁止反言原则,劳动者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在仲裁或者诉讼中主张其权利。
劳动者以辞职方式主张经济补偿的前提应是用人单位至少存在一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举的情形,劳动者在向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以明示方式告知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其经济补偿能否得到支持的前提与基础是劳动者是否有效及时向相对人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 莫让辞职理由成为劳动者请求经济补偿的绊脚石
首先,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劳动者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
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38条规定: 在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够得到经济补偿金。
该条第6项规定的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是指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获得经济补偿金,而不是指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情形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其次,工伤职工应正确理解运用 《工伤保险条例》 的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第36条、第37条虽然规定了5级至10级伤残的工伤职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能够获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工伤待遇,但没有明确规定也能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 这里就要区别情况而言。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就能在获得工伤待遇的同时,获得经济补偿金,反之则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因此,工伤职工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也是用人单位存在过错。这与 《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相符。
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