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20年去世了,现在我姥姥要来分割遗产,还有效吗?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分割还是继承?

如题所述

1、“我妈妈20年去世了”:请说明20年是什么意思,是20年前你妈妈去世了,还是2000年你妈妈去世?这很重要。
2、“现在我姥姥要来分割遗产,还有效吗?有没有时间限制?是分割还是继承?”:
(1)你妈妈先于你姥姥去世,你姥姥是你妈妈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她任何时候来要求分割遗产都有效,只要其他继承人都同意分给她就行。但如果超过诉讼时效来要求,你妈妈的其他继承人不同意到法院解决时,你姥姥会丧失胜诉权。
(2)关于时间限制:如果你们都同意给你姥姥,就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其他继承人不同意,需要到法院解决时,就有时间限制,即:自你姥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你姥姥去世时起2年内,她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超过2年,她再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会审查是否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情形,如果有这样的情形,继续审理并判决;如果没有这样的情形,法院会驳回。 但如果自你妈妈去世超过20年,你姥姥再起诉就不行了。
(3)你姥姥是继承你妈妈的遗产,继承的方式是和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割。
还有疑问请继续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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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5
  无效,按照继承法来讲,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遗产的继承是轮不到身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姥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2个回答  2016-03-19
姥姥知道或应当知道母亲的遗产被侵犯之日起超过二年的诉讼期限,已经不能继承母亲的遗产了。

如果姥姥知道或应当知道母亲的遗产被侵犯之日起不足二年,且自继承开始之日起不满二十年,可以提起诉讼,主张继承遗产的权利。

《继承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3-19
有効,先是按法律规定决定继承份额,再分割财产,
第4个回答  2016-03-19
没有笑没有时间限制,是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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