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老家农民宅基地上面,自建一栋住房,无房产证,现在进行政府进行拆迁登记,可能要补办房产证。
我爸爸去世,妈妈不是当地农村户口,是当地城镇户口,我也不是当地户口。
现在只能把房子登记在奶奶名下,奶奶是当地农村户口。
请问以后拆迁如何操作,如果奶奶去世怎么操作?能变更到我妈妈的名下吗?
需要做一些登记或者公证吗?
现在是否只能把房产登记在奶奶名下?
如果奶奶去世之前动迁,如何过户?
如果奶奶去世之后动迁,那房产能否直接过户到我妈妈名下,现在爸爸还有兄弟3个,1个妹妹,但是不存在争财产的问题,房子是我家全款出资建的
房子是我家花了几十万建的,而且奶奶和子女都认可了才建,难道到时候拆迁无法获得补偿吗?
追答你们家花钱盖的,政府可以把你们家列为审批对象,不符合使用规定导致批准不了使用权,你们也只能后果自负。你奶奶以及你叔叔、姑姑认可,不管用,宅基地又不是他们依法管理。不过现在的政府应该考虑为离开农村的群众回老家预备一个落脚点,即不按照农村群众补偿,但是可以另行安排
谢谢,请问赠与合同什么时候写合适,需要那些人在场?因为现在不知道何时拆迁,另外奶奶已经80岁高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