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13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政治部门进行政审——开具介绍信——双方持证件(户口本、身份证或军官证、介绍信)照看——到部队驻地或女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登记,发结婚证。
祝你们幸福!
第2个回答 2009-04-12
为结合军队的实际,贯彻落实2001年4月修订的《婚姻法》,总政治部于同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3个回答 2009-04-12
先说男方:
第一步先到他所在部队政治处领申请表,
第二步,政治处发函到女方所在单位进行调查(主要是政治状况),如果没单位就发函到女方户籍地派出所调查.
第三步,拿到女方回函后交政治处,政治处开出介绍信.
男方需要带的材料: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是什么带什么证,还有上面的介绍信.
女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和户口本. 集体户口没户口本,去派出所把你的那一页从集体户上打印出来.
双方带齐材料,到男方所在部队驻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登记过程比较简单.
买房跟结婚没关系,和迁户口有关系.
因为男方是现役军人所以比较复杂,你也可以等他退伍或专业后把户口迁回来,落户后办完身份证再登记.
祝你们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