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法院和下级法院,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啊?

如题所述

1、上下级法院间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2、上下级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条:“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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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31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法院上级对下级是监督关系,检察院上级对下级是领导关系。通俗点说吧,法院要是上级领导下级,那还用两审制干什么呢?上级说怎么判下级就怎么判,你上诉上去了,那还是那么判.还谈什么法院的独立审判权呢 查看原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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