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拖欠了一年的半的物业费,后来被物业起诉了,但是不交物业费是有原因的。我的自行车在楼下丢了2部,(个人觉得自行车在小区内丢失门卫有一定的责任,毕竟车不是从墙内扔出去的,是从小区大门出去的)装修的时候我阳台漏雨,叫物业公司来给我打玻璃胶,他们一直没来给维修,最主要的是物业公司把车库还有垃圾房出租给个人做为仓库,(物业公司无权经营小区里的设施吧)物业公司让业主办理出入门卡,小区白天业主进出跟走城门似的,根本没人管,没人问。我想知道的是我要是打这场官司赢的几率是多少?还是跟物业沟通一下妥协,之前物业公司收我400元就算完事了,但是我没同意,我说给他们200元他们不同意,所以就又起诉我,我想问问专业人士。我这样的情况打这场官司好打吗?法院调节的时候我如何应变?
补充一下 我的分数不多 10 分全给了 请教专业高人
那你的意思是我找物业庭外和解了,物业把我拖欠物业费的名字帖在了小区门口的白纸上,物业公司有权这样做吗,业主和公民不是有姓名隐私权的吗。
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物业与业主矛盾不断加剧呢?主播认为,这2点才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