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9-03
我认为属于竞合犯,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和故意伤害罪,按故意伤害罪处理。
第2个回答 2009-09-03
更像故意伤害啊,这种案子可操作性很强,你明白我的意思啊?就是一定要会说话,客观上的行为是那么回事,主观上的动机对行为的定性很重要啊,所以要好好说动机,主观状态,明白我的意思了?
第3个回答 2009-09-03
广东胡律师:
此司机构成“妨碍执行公务罪”。
第4个回答 2009-09-03
定什么酒认什么吧,毕竟以后还要用这个车牌,如果弄不好内部联合起来,以后的事就麻烦了。现在处处是警察,开车不违法太不可能了,内部黑名单结果如何,说都说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