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我在厂里上班,受了工伤,双股骨粉碎性骨折,左手两个手指骨折,现在不能握拳,下个月就要评残了,现在厂里要求我上班,但还有一个月才医疗期满,我想医疗期满才去上班,到时我有权要求厂里安排我轻松点的工作吗?如果我要求厂里一次性赔偿我,我能为自己争取的最大权益是多少呢,有没有一些灰色地带可以尽量为自己争取多点,有个保障,当时,出事时公司给我的的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690,现在每月给我最低工资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