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吗?

我单位有一个员工小手指骨折申报了工伤,工伤认定书前两天下来了,单位跟他协商过工伤期间除了工资照付还另外加发补贴,问了领导,领导认为他不会去报工伤,所以我直接拿发票和病例去社保办报销医疗费了,已经过了两天,但是他今天过来说要去认定伤残等级,我想咨询下:已经到社保办去报销过医疗费了,还能再去报伤残补助金吗?
已经到社保办去报销过医疗费用,然后还能再去劳动能力鉴定吗?因为发票都被社保办在报销医疗费的时候收走了,劳动能力鉴定后能再次向社保办申请伤残补助金吗?在工伤期间医生给他开1.5个月的假期,然后这个工资社保办补偿吗?

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用的。
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用的,之后伤残鉴定之后,再申请伤残待遇。
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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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在没有做伤残鉴定之前,可以先去报销医疗费用的,之后伤残鉴定之后,再申请伤残待遇。
二、申请工伤待遇需要的材料如下
1、工伤认定受理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
3、伤残鉴定意见书。
4、诊断证明书。
5、医疗发票及清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第2个回答  2018-07-30
工伤认定书还没有下达,那么是不能进行工伤伤残鉴定的,而医疗费是不能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的。

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29
可以去的。工伤做鉴定与伤残补助是两回事
第4个回答  2010-05-28
可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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