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不是说农村土地多少年不变吗?那么那些嫁出去的,娶进来的,他们的土地是收回呢?分给呢?还是什么的?要是一家原来有10亩土地,家中一个人过世,是否他的后人可以把他的那一份土地继承下去呢?如果可以有什么依据,如果没有又有什么说法呢?谢谢了。

在农村,农民有两个重要的财富,一个是承包地,另一个是宅基地。很多人都在问,农村土地能不能继承,今天我们就来谈谈承包地和宅基地的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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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

关于农村承包地可以继承吗?其实,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享有的只是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所以不存在继承一说。

不过,承包地的收益是公民的个人财产,所以其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而且,对于有些类型的承包地,如果在承包期内的话,其继承人是可以继续承包的。那么,哪些类型的承包地可继续承包呢?下面我们来看下。

大家都知道,承包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耕地、林地、草地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是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四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也就是说,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继续承包林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但对于耕地和草地不能继续承包,由集体收回。当然,如果继承人与耕地/草地承包人为同一户,那继承人可继续承包。因为耕地和草地都是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所有家庭成员都享有同等的承包经营权,只要户内还有成员,集体就不能把承包地给收回去。

二、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上文我们就提到了,承包地和宅基地都是归农民集体所有的,农民没有所有权,所以宅基地也不存在继承一说。不过,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子,那就不一样了。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房屋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而宅基地和房屋是不能分离的,所以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也就获得了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因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如果继承人为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在集体已有另一处宅基地了,那么,继承的房屋是不能翻建、重建的,待房屋不可居住后, 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关于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你了解了吗?有任何关于土地相关疑问,欢迎留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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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3-08
土地没有继承的,他不像房子有权属的,土地只是国家基于政策,暂时借给本人使用的,如果本人不要或者不在或者去世了,土地都要收回集体所有,集体收回来的土地,再分给新生的人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5-18
农村土地是按户口分的,有户口就有土地,当然超生的小孩是没有土地的,如果家里有人去世了那么在下一次动地(分地)的时候是要收回土地的,不存在继承。
第4个回答  2010-05-18
按照法律不能继承,但还有规定土地50年承包的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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