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是这样的:
1、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做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2、企业发生的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做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一般纳税人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的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扩展资料: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基本示例
A公司4月份购买甲产品支付货款1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甲产品含税销售额为23400元。
进项税额=1700元
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
应纳税额=3400-1700=170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