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村里分给我家几亩荒地,是非耕地,是个大水坑,水坑占所分地面积的60%。当时水坑边上(也是我家地范围内)就有很多树和农作物。因为没时间打理就一直闲置。2010年秋天我想把这块地利用起来,但已经被附近几户村民种满农作物和树木。这些农作物和树木我必须铲平才能利用那块地。请我应该赔偿吗?如果应该,我该如何赔偿。如果不该赔偿,我应该怎么用合法的手段处理那些植物。这对我这个农村家庭来说是大事,我很需要帮助,谢谢!!只有和村里的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