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分给我家的荒地,别人在地上种着树和农作物,我要利用这地就必须铲平植被。我应该赔偿给他们吗?

08年村里分给我家几亩荒地,是非耕地,是个大水坑,水坑占所分地面积的60%。当时水坑边上(也是我家地范围内)就有很多树和农作物。因为没时间打理就一直闲置。2010年秋天我想把这块地利用起来,但已经被附近几户村民种满农作物和树木。这些农作物和树木我必须铲平才能利用那块地。请我应该赔偿吗?如果应该,我该如何赔偿。如果不该赔偿,我应该怎么用合法的手段处理那些植物。这对我这个农村家庭来说是大事,我很需要帮助,谢谢!!
只有和村里的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证啊。

  1.只有和村里的承包合同,没有土地承包证啊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据是土地承包法22条
  因此依法你的承包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不会因为没有证件而无效

  2.请我应该赔偿吗?如果应该,我该如何赔偿
  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还需要倒过来对侵权人赔偿吗,没有这个说法
  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依据是土地承包法53、54条
  由此可见,应当是对方赔偿你而不是你赔偿对方

  3.如果不该赔偿,我应该怎么用合法的手段处理那些植物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据是土地承包法51条
  合法的手段就是第2点中涉及的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你完全可以依法主张你的合法权益

  因此在本案中,你需要保存好承包合同,然后依法去处理对方的侵权,这样就能最大程度的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了
  希望对你有帮助吧,预祝早日维权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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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9-24
如果这块土地已给经村里分给你使用,并且办理了《土地承包证》,该土地的使用权就属于你,其它人使用都是违法的。
你可以和使用人协商,限期让他们迁移走他们的农作物和树木,如果协商不通,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个回答  2010-09-27
依法依理你都该受到法律保护 可以不用赔偿 但是恐怕你知道法律 别人不知道 要真正解决 并不是大家吵两场架 讲两句法律就行的 我看你可以先跟对方打个招呼 待农作物成熟之后 树木与作物全部自行铲平 你要是大度点 可以 不要他们承担侵权责任 你要是不大度点 就说要他们补偿 或者叫村委会帮忙协调一下
第3个回答  2010-09-24
如果你有土地承包合同日期是从08年到现在或者以后,或者再没有转让前提下,也就表示,此土使用权归你…事先通知的前提下,你有权无条件铲除该耕地的不要农作物…
第4个回答  2010-09-24
你应该和别人商量下,看能不能让他们赔偿你一点损失,等收获之后你再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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