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几个同事一起仲裁公司不给签合同,胜诉了,判给2万双倍工资,可是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又起诉我们到法院了,理由是发工资的不是他们公司账户,而是别的公司账户,所以跟我们没有劳动关系,不予赔偿。我有公司工牌,带有公司章的介绍信,还有去银行打印的工资明细,可是我去银行查了,银行不能确认给我发工资的账户叫什么,我该怎么办,法院会不会认可公司的说法,说我们与公司没有劳动关系。证据补充:我有公司工牌,带有公司章的介绍信,还有去银行打印的工资明细,
我现在差知道给我工资打款的账户是哪个单位了,如果不是我告的单位,而是公司另找的户头,我们是不是就没戏了
追答那也不一定,公司有义务提供与另一公司的关系,且要合理证明,还是解释和证明为什么你们手中有那些证据。这些都得法庭上见分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