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加试用期满1年,可以年休吗?

我试用期是3个月,包括试用期到今年11月份已经1年了,是否可以申请年休?

1、“按劳动法加试用期满1年,可以年休吗?”:可以。因为《劳动合同法》已经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属于工作时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2、申请年休的条件是工作满1年:只要是工作时间都算,没有区分是否是试用期。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3、你可申请休年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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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1-26
满1年就可以申请享受年休,你的试用期算入工作时间内。

相关法律: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今年7月17日新实施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 (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2个回答  2008-11-26
可以,有5天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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