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06年1月结的婚,房子是在06年2月签的购房合同。上面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请问,这房有我的一半吗?是共同财产对吗?我还有必要再去变更,或加上我的名字吗?房屋产权是不是以还清贷款后领取的产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