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房屋产权人没有我的名字,我也有一半吗?

我和老公06年1月结的婚,房子是在06年2月签的购房合同。上面只有老公一人的名字。请问,这房有我的一半吗?是共同财产对吗?我还有必要再去变更,或加上我的名字吗?房屋产权是不是以还清贷款后领取的产权证为准?

如果是在结婚后才过户而且没有财产协议的话那么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是唯一证明房子所有权证明,你结婚之前那房子也不是你的。而你是在你结婚后才取的房产证,也就是说你结婚后交了一部分钱。也就是说你买房子的钱你老公可能出了一部分因为你的钱是共同财产了。如果是你父母出的也可能是被认为是对你们夫妻二人的赠与。所以还是属于共同财产。
你最好想个别的方法批骗骗你老公同意把房子过户,比如说你父母需要那房子抵押贷款。如果你们感情很好那过不过户无所谓。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11-03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