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19
一年期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最长为两个月。超过两个月即违法。
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个回答 2008-11-01
劳动法上的确是明文规定这样的情况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可是现在中小企业基本上都不怎么规范的,能找到个好点的工作就不错了,如果做的好,其实也不用在乎试用期的问题,如果这个工作你看以后有前途,待遇也不错,你就忍了吧,毕竟企业是强势。如果为了这事和企业起冲突,那你的工作八成也没了,之间的利弊自己取舍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10-31
劳动法有明文规定,签一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不能超一个月。不过你自己看着办,现在找工不容易,如果待遇不错的话,就忍了吧。
第4个回答 2008-10-31
试用期不符合国家规定,过长,可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