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房款付完后,对方迟迟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2007年5月,我有一个亲戚,可以暂时叫A,他小姨子家(暂时叫B)有一个房子要卖,我前后两次分别付给10万和6万,共计16万全部房款的情况下拿到了钥匙,并随即进行了装修,并在2007年7月入住。由于都是亲戚,买的时候我就没有要求看B的房产证,而且也没有签订任何的合同,只是在谈好价钱的时候,约定尽快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可是,现在都要2009年了,时间也过去了一年半,B总是在我要求办理手续的时候找各种理由推脱,要不说自己没有在家,要不就是说自己的房产证有些问题,需要解决下。但是在交款之前他并没有说自己的房产证有问题。

我想咨询下,因为我们没有签订合同,并且没有B的收条,只是我去银行给B指定账户存钱的时候,由A陪同,并且我有银行的回执。这样的话我们之间构不构成合同关系?如果我现在走法律程序,能不能解决房屋更名的问题?或者是让B退回全部房款和装修的花费及这将近两年来的利息?或者是B在明知道房产证有问题的情况下还隐瞒事实,构不构成诈骗?

买卖合同已签订。
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过户时间,如果到过户时间对方不来过户,是违约。
公证不是他的义务,但是来办理过户手续时他的义务。
交易中出现问题,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交流有困难,就通过中介中间磋商。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如果对方现在不想卖房,那么对方违约,你有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首付,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你们的损失;或者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
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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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你们之间能否构成合同关系,单是你现在的描述还不能认定,你要是还有其他的证据如人证,录音等其他扶助证据来证明的话,事情可能还有转机,否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了,房产法院应该不会判给你的,你应该可以要回你付给他的购房款,和部分装修款。记住了多收集一些证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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