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公司下发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叫我签了,只有我的签名,没有公章,没有证明人,送达人的签名,请问有效吗?现在还可以不可以要求公司给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给你的通知书是可以的。
你关键是要问单位拿经济补偿金。
追问可是公司说没有补偿金的规定啊,还让主管来威胁我,说要打我,我拍视频了
追答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单位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你可以向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免费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