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被人打成轻伤可否保留刑事诉讼权

如题所述

  被人打成轻伤,可否保留刑事诉讼权。造成轻伤打人者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及时向公安局报案,否则时过境迁以后公安局很难立案侦查,只能走自诉程序,胜诉难度很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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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1-21
轻伤是自诉的刑事案件,你当然可以保留刑事诉讼权。轻伤,有两种处理方法,一是通过诉讼公了,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判徒刑和判身体损害赔偿,都由法院判决;二是私了,私下和解,只赔偿身体损害(一般比公了要多一些),签订调解协议,不在进行刑事诉讼。
如果你选择公了,你当然有刑事诉讼权。如果你选择了私了,签订了调解协议,对方按协议要求履行赔偿义务,你就不能再保留刑事诉讼权了。你已经放弃了刑事诉讼的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11-21
可以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是既可公诉也可自诉的,你可以向公安局报案,由公安局立案侦查,公安局搜集证据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你也可以自行搜集好证据,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告他犯了故意伤害罪,同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3个回答  2012-11-21
轻伤是自诉的刑事案件,你当然可以保留刑事诉讼权。私了赔偿的数额较多,公诉很难获得相应的赔偿。一般建议私了。达成刑事谅解协议,不作为公诉案件处理。
第4个回答  2012-11-21
不可以

刑事诉讼权是国家权力,不是个人权利。

法律有诉讼时效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不适用,国家的诉讼权就会被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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