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如果与另一方结婚,财产如何分。

法律。
丈夫去世了,有一子,婆婆公公健在,财产如何分。
后来又寻到另一方,如果没结婚,对方有无继承权。
如果与对方结婚了,对方有一22岁的大女儿,一个上小学的男孩,这样财产如何分。
懂的人来。
请注明依据哪部法哪几条,详细分析一下,不满意不给分,实在不行我去别处问。
谢谢。

丈夫去世了如果他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先划到妻子名下。(共同财产包括:两人或夫妻任意一人名下的房屋,汽车等不动产,和现金.股票,家具,专利,出版物等动产)
剩下的一半由妻子.儿子,婆婆.公公四人等分。
后来又寻到的另一方,不管有无结婚和这份遗产的继承都没任何关系。法定继承只在死者的直系亲属中进行,并且除了法定的几种可能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外,谁都不能剥夺其他人的继承权。
其实你的问题是比较简单的,你就把《继承法》好好看看,答案全在上面,直接就能回答你的问题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4-06
丈夫去世,丈夫的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妻子、孩子、婆婆、公公继承。

如果妻子再婚,其再婚丈夫及与再婚丈夫所生子女都没有继承权。

参照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2个回答  2008-04-07
分什么.有点妇道好不好.人家不活了阿.你清身出家就行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14
一、法律依据
1、《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二、法律分析
1、丈夫去世了,那么与其有关的所有民事行为归于无效,也就说他们夫妻间的婚姻也相应结束。所以他的妻子在其丈夫死亡之后是有再婚的权利的,其妻子是否再次结婚与她是否拥有继承权是没有必然关系的。

2、其丈夫死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属于其妻子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分配,拥有继承权的家属如下:其妻子、儿子、其父母。(其妻子再次结婚后的儿子和女儿是没有继承权的)

3、分配结果如下:其妻子、儿子、父亲、母亲各占分配遗产的四分之一。

4、有遗嘱的从遗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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