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司法局申请法律援助,还是去当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呢有什么区别,可以咨询吗?谢谢

你好,我老婆晚上加班后正常下班遇到了交通事故,现在工伤认定书出来了,交警大队的责任鉴定书也出来了,对方醉酒驾驶绝对责任,我方没有责任,可现在社保局要求交警出一份对方死亡没有赔偿我们一分钱的证明,而交警大队又说他们没有权利开一份这样的证明,导致我们要不到医药费和任何赔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作为社保局或者公安局他们的说法都没有错。问题出在你自己身上,个人看法不需要寻找法律援助。简要解说一下你应如何处理:
你要在交警处拿到对方的家庭住址(非常关键)!
等你老婆伤愈后,持所有损失凭证到法院起诉对方(死者)的继承人(比如配偶),主张赔偿。法院会进行裁定。等该赔偿案结束后,你再持法院判决书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赔偿手续。
提醒一下,其实社保局所进行的工伤赔偿,是建立在事故赔偿的基础之上的。事故赔偿已经进行了的,工伤不再重复赔偿。除非你老婆发生残疾(须凭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书)工伤保险才会介入。当然,如果对方没有经济能力赔偿的情况下,你持裁定书为凭找社保局,那社保局就必须顶上来进行赔偿了。
如果你老婆伤比较重,经济负担过大无法承担的,你可以通过交警让对方交强险先垫付1万元。如果还不够,你可以立即起诉对方继承人,请求法院裁定对方预支一定费用给你老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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