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NY/T 394—2000)规定了AA级绿色食品生产中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组成及使用准则。
(1)允许使用的肥料种类①农家肥料:就地取材、就地使用的各种有机肥料。它由含有大量生物物质、动植物残体、排泄物、生物废物等积制而成,包括堆肥、沤肥、厩肥、沼气肥、绿肥、作物秸秆肥、泥肥、饼肥等。
②商品肥料:按国家法规规定,受国家肥料部门管理,以商品形式出售的肥料。包括:
A.商品有机肥:以大量动植物残体、排泄物及其他生物废物为原料,加工制成的商品肥料。
B.腐殖酸类肥:以含有腐殖酸类物质的泥炭(草炭)、褐煤、风化煤等经过加工制成含有植物营养成分的肥料。包括微生物肥料、有机复合肥、无机复合肥、叶面肥等。
C.微生物肥:以特定微生物菌种培养生产的含活的微生物制剂。根据微生物肥料对改善植物营养元素的不同,可分成五类:根瘤菌肥料、固氮菌肥料、磷细菌肥料、硅酸盐细菌肥料、复合微生物肥料。
D.有机复合肥:经无害化处理后的畜禽粪便及其他生物废物加入适量的微量营养元素制成的肥料。
E.无机(矿质)肥:矿物经物理或化学工业方式制成,养分呈无机盐形式的肥料。包括矿物钾肥和硫酸钾、矿物磷肥(磷矿粉)、煅烧磷酸盐(钙镁磷肥、脱氟磷肥)、石灰、石膏、硫磺等。
F.叶面肥:喷施于植物叶片并能被其吸收利用的肥料,叶面肥料中不得含有化学合成的生长调节剂。包括含微量元素的叶面肥和含植物生长辅助物质的叶面肥料等。
G.有机无机肥(半有机肥):有机肥料与无机肥料通过机械混合或化学反应而成的肥料。(2)禁止使用的肥料种类①禁止使用任何化学合成肥料。
②禁止使用城市垃圾和污泥、医院的粪便垃圾和含有害物质(如毒气、病原微生物、重金属等)的工业垃圾。(3)施肥原则①各地可因地制宜采用秸秆还田、过腹还田、直接翻压还田、覆盖还田等形式。
②利用覆盖、翻压、堆沤等方式合理利用绿肥。绿肥应在盛花期翻压,翻埋深度为15厘米左右,盖土要严,翻后耙匀。压青后15~20天才能进行播种或移苗。
③腐熟的沼气液、残渣及人畜粪尿可用作追肥。严禁施用未腐熟的人粪尿。
④饼肥优先用于水果、蔬菜等,禁止施用未腐熟的饼肥。
⑤叶面肥料质量应符合GB/T17419或GB/T17420的技术要求。按使用说明稀释,在作物生长期内,喷施二次或三次。
⑥微生物肥料可用于拌种,也可作基肥和追肥使用。使用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微生物肥料中有效活菌的数量应符合NY227—1994中4.1级4.2的规定。
⑦选用无机(矿质)肥料中的煅烧磷酸盐、硫酸钾质量应符合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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