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3月12日在温州东和豪生大酒店定了套房,想做为婚房用,约定日期为4月15日和16日。经过前台接待员的推荐,花3180元办了张金卡(因为办卡有送普通套房和房间升级券等,按两天算,用完所有券只用再付100左右的现金)。然后又预付了1000元的定金,总计4180元。
但是前天,酒店忽然打电话给我,说是临时4月16日中央有人来,上面有文件下来,从15日开始,都要清场,无法在提供房间给我。让我们再定其他酒店。
我预定房间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还预付了定金和办卡。如果早点知道也不会搞成现在这么紧张,结婚毕竟一辈子只有一次,其他酒店的房间不是太小就是装修不太好,何况家长们都不同意酒店的做法,觉得不顺,我跟酒店说不想要违约,让我住15日一天也可以,但是他们还是不同意。只答应付违约金。
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继续要求他们开当天的房间给我们?如果真的不行,那么违约金该怎么计算呀?
更正:酒店是“万和豪生”,不是“东和豪生”。
双倍返还定金,包括办卡的钱吗?是在前台的推荐下,办的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