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正常工资是3400到3500,现在厂里效益不好让我在厂里学习,工资下降到1850,如果自己辞职走人只给3000,这是逼我自己走人,(上班的时候 是下发薪 扣一个月的工资 也就是1月份工资2月底发,现在是11月底前几天刚发了9月份工资) 我能拿到N加1的赔偿吗? 该怎么办!
问题是公司根本就不和我协商 就2条路 1.拿3000块自己离职,2.学习去拿1850
追答那你就先拿1850到年前,然后拿3000走人,现在工作不好找,再做2个月过了年招人的单位就多了。
追问这就只能吃亏吗? 一点办法都没有吗?
追答企业在亏损只能在降低工资,员工要么接受和企业一起渡过难关,要么离职另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