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最本质的区别是什么?

我知道“事实行为”包括: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捡到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创作等。那建造房屋是不是和创作一个意思?

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的本质区别即在于当事人是否做出了意思表示,且这种意思表示是否能够产生约束力。

具体来讲是以下三点: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拓展资料

按照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

法律行为是每个人形成其法律关系或设权行为的手段,因此它是司法的一个核心概念,也是民法总则中最为重要的调整对象。法律行为是法的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律意义、可以用法律进行评价的人的行为,由此区别于一般的社会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效果,民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

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8-23
你好。
【1】事实行为:一旦你完成这个事,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人都可以做。
法律行为:你完成这个事,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要等法律判断,比如是否满足年龄条件等等。
【2】建造房屋和创作都是事实行为。相同点:一旦完成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同点: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
建造房屋的效力:一旦建造完成,你就取得所有权。
创作的效力:一旦创作完成,你就取得著作权。
【3】其实事实行为很好判断的:
(1)这件事任何人都可以做 + (2) 做了就产生法律后果。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是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
比如:死亡,产生的后果是民事权利义务消灭;打人,产生的后果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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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8-23
  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最本质的区别是: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按照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5

首先两者的本质的区别是:
1、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其必备要素;事实行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当事人实施行为的目的并不在于追求民事法律后果。
2、法律行为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效力;事实行为依法律的规定直接产生法律后果。
3、法律行为的本质在于意思表示,而不在于事实构成;事实行为只有在行为人的客观行为符合法定构成要件时,才发生法律规定的后果。

拓展资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文献解释:

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事实的一种。

    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活动(行为)。

    同法律事件不同之处在于它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是人们有意识的自觉活动的结果。

    包括作为(即积极的行为)和不作为(即消极的行为)。

成立要件:

    (1)必须是外部表现出来的作为或不作为,而不是人们的心理活动;

    (2)必须是人们有意识的活动。无意识能力的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在暴力威胁下的行为都不能成为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具有多样性。有单方的(如遗嘱)、双方的(如合同)、共同的(如建立社团),有有偿的(如购销)和无偿的(如赠与)等形式。根据法律行为的性质可分为合法行为和不合法行为。

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的对称。

    是指行政机关实施的不直接决定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不直接发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行政机关在管理中,除作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外,其活动大部分属于事实行为。

    如做出决定前的材料准备行为,作出决定后的实际执行行为等。按其与行政行为的相关性划分,事实行为可分为程序性行为和非程序性行为。

    按照现行《民法通则》的规定:

    事实行为分别包括:无因管理行为、正当防卫行为、紧急避险行为以及侵权行为、违约行为、遗失物的拾得行为、埋藏物的发现行为等

前者与行政行为紧密相联,对行政行为的产生过程和实施过程具有重大影响,常为行政程序法所规范,违法的可导致与其相关的行政行为的撤销;

后者不依附于某一行政行为,如对相对人的监督检査行为,也受行政法的规定,在其违法时可能发生行政主体或行政工作人员的责任问题,如赔偿责任,惩戒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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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4-23
建造房屋属于事实行为。

物权法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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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法律事实、事件、行为、事实行为、法律行为等概念?

1、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其中行为还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事件和行为的根本区别是当事人有没有意志、意思表示的内容)

2、用亲缘关系做比喻:

法律事实是爷爷,事件是大伯(没有意志、没有意思的大伯),行为是父亲(有情有义的父亲),法律行为是大哥(表意行为的大哥,简称“表哥”),事实行为就是二哥(非表意行为的“菲哥”)。

事件(没有亲情、没有意思的大伯)包括自然事件和人为事件。
(1)自然事件:与人的意志完全无关。如打雷刮风下雨、地震海啸
(2)人为事件:与人的意志有关系,但是当事人控制不了。如战争、罢工、动乱。

(没有意志、没亲情的大伯都是给家庭带来灾难的,一出生就刮风下雨、地震海啸,还玩火把家里的房子烧了,长大之后是动乱分子、组织罢工、甚至引发国内战争。。。类似100元上面那个干的事情。)

行为(有情有义的父亲)包括表意行为(表哥)和非表意行为(菲哥)。

(1)法律行为(表意行为):简单的说,就是行为人通过意思表示所进行的活动,是有意识的活动,在做某事之前事先进行思考。表意行为包括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效力待定民事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

(表哥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行长,专门从事各类民事行为)

(2)事实行为(不表意行为):这样理解,你做某事之前没有经过事先的思考,但是你做的事情能够产生法律效果,如你捡到100万元,你事先根本没有思考,但是你捡到100万,就与失主构成了返还财产的法律关系。你就记住法律上事实行为包括这些就行了: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捡到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先占、创作等。

(菲哥是综艺大哥,在综艺节目上经常吃女明星的豆腐侵权、没事爱管理、利用各种方式敛财,不当得利、捡东西、发现东西、看到美女先占便宜、创作歌曲、有钱就建造房屋、拆除旧房子之类的)

3、以上的包含关系:爷爷包含大伯、爸爸。大伯包含自然事件、人为事件。爸爸包括表哥、菲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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