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出台后房产证上加名字是否还有用?

我老公在婚前(2012年4月)一次性付款买房,我没出房款,但是女方花了钱装修和购家电、购车。目前购房合同上仅我老公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证未办理下来)。请问2013年3月已经登记结婚的前提下可以添加我的名字吗(对方同意)?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是办理赠予吗?假如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没有什么新《婚姻法》出台,你老公这种情况也不适用最高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2、由于房子是在2012年4月份一次性付款购置,此时你们尚未登记结婚,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即使房产证是在婚后取得,房子是你老公个人所有的财产属性,也不会发生改变。
3、由于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能否加上你的名字,取决于你老公的同意。
4、加名意味着送给(赠与),导致产权稀释,是必须办理赠与公证的。赠与没有特殊说明,房子属于共同共有,每人各拥有50%的产权。
5、一旦加名成功,离婚时将按照产权约定予以分割。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3-19
办房产证时可以直接写入你的名字,假如离婚财产可协商分割也可以按法律实际分割。
第2个回答  2013-03-19
可以加名字几万块,婚前买房,算你老公的个人财产,
假如现在离婚房子你是分不到的
第3个回答  2013-03-20
可以加名字,备注要登记男方,女方占比,
第4个回答  2013-03-19
到售房部加你名,离婚能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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