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单位没有正当理由开除员工,要怎么赔偿?

如题所述

无正当理由开除员工的赔偿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赔偿金。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双方都应当遵守相关条款,并按照规定的情况履行各自的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的,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诉讼,并要求进行赔偿。但如果是员工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的,则是无法获得赔偿的。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无理解雇员工,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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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3-25
要两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3-03-25
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撤销开除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并支付解除合同补偿金(每满一年给上年度平均月工资一个月工资补偿,最好咨询当地律师
第3个回答  2013-03-25
这种状况你要找当地的劳动仲裁解决、前提你还要有相应的合同与有效证件和足够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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