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把母亲留下来的房产办理继承公证。母亲已经过世,外婆在母亲之后过世,也就涉及到了转继承。外婆有四个女儿,两个儿子。其中三个女儿已经去世。也就是除我妈以外,两个姨妈也过世了,但是去世时间都在我妈之前。转继承适用的前提是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未实际取得遗产前。请问去世姨妈的儿女也算转继承吗?公证处一会儿说只要两位姨妈是在我妈之前去世就不需要牵扯子女了,一会又还是会牵扯。求专家尽快告知。谢谢!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我国《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转继承制度,但根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的,就视为接受继承。若此时继承人不幸去世,则继承的遗产份额将发生连续继承。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中,均存在转继承,甚至在遗赠中,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在遗产分割前不幸去世的,接受遗赠的权利也移转给受赠人的继承人。转继承制度实际上在我国已得到确认,转继承人能够继承继承人的全部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53.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补充说明:1 我父亲是在母亲之前过世,房屋是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过户的;2 奶奶已经放弃继承权;3 外公也已经过世,在父母亲之前;4 办理到我和妹妹继承继承。请求专家再次回答。如果像上述情况,我过世姨妈子女如果不能来到当地,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签字放弃?
追答1、如果是父亲在母亲之前过世的,这个房子应该算成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将房子过户给妈妈时,你们家有没有进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这涉及的你和妹妹的财产权益(你们母子三人共同继承父亲的遗产),如果你说的4,是指你和妈妈、妹妹办理了父亲的遗产继承就不说了。
过世姨妈子女不能来到当地,可以请他们在他们的所在地公证处去办理一个,放弃继承的声明手续,然后将这个寄给你们或者是你们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寄给那里合适可以咨询你处公证处),费用可以考虑你们这些获得遗产的人支付。
作为一位公民,我由衷的感谢和敬佩你们对法律的认真、负责态度,如果所有的公民都像你们一样,中国将遍地阳光,谢谢你们对法律的尊重。
补充说明:1 我父亲是在母亲之前过世,房屋是母亲在父亲去世之后过户的;2 奶奶已经放弃继承权;3 外公也已经过世,在父母亲之前;4 办理到我和妹妹继承继承。请求专家再次回答。如果像上述情况,我过世姨妈子女如果不能来到当地,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签字放弃?
追答根据你所说,你父亲和外公都已经过世,你母亲去世后的遗产应该是由你和你妹妹(亲的)还有你外婆3人均分继承,其他继承方式不变。此外,若你姨妈子女放弃遗产的话,根据《继承法》意见中第47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因此,若不能到现场,只要有书面证明放弃继承的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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