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亡留下的房产由我继承,几个姊妹协议由我补偿部分现金给他们,我们几姊妹已经去公正了,补偿的现金已经全额付完,并有他们的收条证明,但由于公证书要20到30天才能拿到,有了公正书才能去过户,这个期间要是有人觉得自己的份额少了,可以反悔吗?要是我拿到公证书立刻过完户了,他们在两年中可不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房产,我很担心,恳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王律师你好,首先谢谢你的解答。我再请教一个问题,就是说万一要是有人提起诉讼,一般是在什么情况下能赢?什么情况下会输?他们在公正签字的时候都很清楚的知道自愿签字的法律后果,公正人员都询问了几个姊妹的真实意见的,如果可以反悔提起诉讼的话,那公正还有什么法律意义呢?继承那个人的权益又怎样能得到保护呢?谢谢你能帮我解答下好吗。
追答根据您说的,已公证了,只是还没办更名。我认为他们一般不会赢。我作为律师对没发生的事一般不说绝对的话,特别是网上简单问答。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