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无缘无故被辞退,我是否索要赔偿?

我还在试用期,但是由于XX地方的公司要撤,老板没有事先通知我们,是别的公司的人直接到我们公司,说要把这个公司撤销,然后就准备东西叫我们走人,我没有签劳动合同。我是否索要赔偿?

1、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同样也是劳动用工的主体。

     分公司,只要在经营地办理了营业执照,就满足用工主体责任的条件。

2、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必须和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主张2倍工资。

3、试用期内,劳资双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资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是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支付2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

4、如果属于公司提前解散的情形,那就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将你在本单位的工龄1年折算成1个月工资。工龄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年计算,计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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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5

试用期被辞退有补偿?

第2个回答  2013-09-30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不签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
按你说的情况,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次,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要看你是否工作已满一个月,如果未满,未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违反规定。追问

我试用期已经超过了一个月,那我还能要求赔偿吗?

第3个回答  2013-09-30
试用期只要认为你不适合该工作,就可以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你无权要求赔偿。
认为你不适合这是很简单的,所以你还是不要纠结了。祝你找个新的好工作!
第4个回答  2013-09-30
不能。试用期就这样,可以随时解聘和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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