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2012年1月到2013年7月,在一家公司从事销售工作(也就是跑店送货),至今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和没有缴纳社保,只有每月发的工资,别的待遇都没有,我现在因为达不到公司定的业绩被要求辞职,我也正因为权益收到损害也不想做了,现在我手里面有工作牌 工资卡 工服 还有人证,请问我能否申请公司付我双倍的工资补偿(最长几个月的)和补交社保?这样通过仲裁胜算几率有多大?我一个人势单力薄能不能胜过公司(况且公司还有一些关系)?
我在江苏省苏州市,可以实行什么算法?谢谢
追答请咨询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