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造成工伤事故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单位只支付了医疗费用,半年后我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新单位连续七个月没为我缴纳社保,社保局拒绝为我的伤残赔付,请问社保局拒绝为我的伤残进行赔付与新单位没为我缴纳社保有关系吗?若是法律起诉的话哪家的责任更大?是采取民事仲裁好还是法律起诉好?大概能赔付多少?
社保局刚刚就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予到位,那么请问一次性伤残业补助金在哪里申请办理了?
追答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不补助金必须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才能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的地点就你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地方(医保处,审批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