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结婚四年,有一个三岁多的男孩,因两个人感情不和,欲提出离婚,女方提出两条件,(1)要求男方赔偿女方这几年的损失费,男方抚养小孩,女方不同意交抚养费(2)又或者是女方抚养小孩,不要求男方交抚养费(女方家庭条件不是很乐观,而且女方有吸烟和喝酒的陋习)如果这种情况双方不能达成和解,闹上法院,男方要求抚养小孩,不赔偿女方的钱财请求,要求女方每个月交抚养费,和第二种的情况相比较,男女双方要求抚养小孩谁的几率大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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