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8-21
业主和物业不是主仆关系,在合同法中,两者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劳动法中,两者是等价交换关系,一方出钱享受服务,一方拿钱付出服务,他们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
第2个回答 2018-08-21
业主和物业不是仇家,冤家。双方既然以合同为依据,就应该以诚相待,以信相诺,以友相伴,以心相处,以和为贵,共同管好美丽家园。
第3个回答 2019-03-13
业主和物业在现行环境下不是主仆关系,是工作关系,在合同法中,两者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在劳动法中,两者是等价交换关系,一方出钱享受服务,一方拿钱付出服务,他们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物业的工作有按标准执行提供:绿化管理服务;车辆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巡查;卫生打扫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的养护与维修等等。这些都是工作基本面是普通物业公司的现状(有的还不一定按标准完成),其实物业公司搞错了定位,你们来管理服务的是业主的家不是工作室办公室,理解理解真正意义上的家需要什么,大家庭需要什么?(你们有太多太多实质内容,真是一个有意义的工作,但不是现在为工作而工作,好好思考思考吧!)
第4个回答 2018-08-21
.物业公司应该立足服务,经常和业主沟通并征求业主的意见。毕竟小区的各项服务,业主才是受益者,也是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如果物业公司闭着眼睛做事,这样的物业企业也是不能长久做下去的。收费,也就成了梦中的大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