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指部分省份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即省内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
实行的面对在浙江高考考生的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考成绩和学校综合测试成绩三种成绩,并按一定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后,择优录取考生的一种录取形式。是一种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
三位一体现状: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弥补了单纯以高考分数选拔学生的不足,拓宽高考选拨多元化途径,强化学业水平测试和高校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作用。
另外,今年独立学院纷纷加入三位一体招生。今年新增的招生学校,除了杭州医学院外,其余都是独立学院,分别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其实质是将成长性评价和一次性评价相结合,融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考三方面评价要素为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其中综合素质评价包括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
三位一体的具体实现途径,是在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的前提下,高校可以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第作为前置条件,也可提出相应的选修课要求,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试点院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高校将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特殊才能测评)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方式:
录取依据是由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高考成绩的按一定比例合成的综合成绩,具体比例要求由试点高校根据学校培养目标和学科专业设置情况确定,但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生也需参加相应批次的高考志愿填报,并在高考相应批次提前阶段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按试点高校试点专业的录取批次,将符合所报考高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条件的入围学生进行投档,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由省统一在7月份高考录取时进行。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如未被“三位一体”录取,则不影响其他院校的录取。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三位一体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是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的高校招生改革重要举措,是浙江省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规定的四种选拔模式之一。
1、三位一体:浙江省内的新高考政策,即3加3的方式,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即统一高考中的3门科目语文、数学和外语,以及选考科目中的“7选3”。
2、“三位一体”旨在建立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评和高考三位一体的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体系,从而有利于选拔适合高校培养目标的学生,有利于引导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入围考生高考后,会得到将上述三个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的综合总分,并按报考院校的专业招生数量,择优录取。哪怕最后考生高考成绩未达投档线,只要综合总分排名不超过录取名额,依旧可以被录取,从而达到间接加分的效果。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主要针对浙江的考生,2017年几乎涵盖所有省内本科院校,共43所和8所外省高水平三位一体院校。此外2017年浙江省高职高专提前招生涵盖35所院校,几乎囊括所有高职院校。
浙江三位一体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批次:录取专业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
2、入围考生须参加2015年高考二类科目组考试。在填报文理科第二批提前志愿时,考生须将浙江外国语学院填为第一院校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面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
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