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爸爸跟大伯分家的时候。爷爷出钱盖了新房子给大伯(产权是大伯的名字),爷爷的旧宅子(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爷爷的名字)留给爸爸,爷爷奶奶的户口跟我们的在一起。
大概5年后爸爸自己出钱建了新房,搬出来,老宅子留给爷爷住了,并且为爷爷加高了两层(原来一层,往上续了两层,共三层)!
(当然爷爷奶奶的户口一直跟我们在一起,而且平时都是我们这边照顾爷爷奶奶的,大伯那边几乎就没见过有照顾)
现在我们这边拆迁,大伯过来要分旧宅子的赔偿房屋和款项!
【问题一】我们该给他吗,如果他问我们要老人的钱,那我可不可以问他要他们家以后拆迁的钱,因为他们的房子也是爷爷奶奶当初分家时爷爷给的!
【问题二】爷爷明确表示老房子归我们,可以让我们办理过户 或者 所有权转移手续!
关键是,爷爷的房子是 集体土地所有证 ,貌似没有转让的 权限,如果 所有权能转移的话 ,要怎么处理呢!
【问题三】如果要公诉与法院的话,我们的胜算有多少!(爷爷是说了,当年新旧房子,大伯新房,爸爸旧房,分的明白! 从法律上来将, 关键是 爸爸 没有这房所有权,只是爷爷口头承诺的,大伯跟爸爸以前也口头达成一致!)
很难处理是么?!
您好 关于您的三个问题 个人建议如下:
不该给 父母的意愿给谁就是谁的 不给你你就没有 连生命也一样。您大伯的房子是有产权的 您也无权要求分配。
集体土地只能办理使用权转让 需到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办理变更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转让给您父亲或者您就可以了。
如果任何一方提起公诉 按照道理是您这边占着道理(当然我只是听了您的一面之词) 因为老人是您父亲和您一直尽赡养义务 不管法院还是老人自己都会偏重于您父亲这边 只要您爷爷奶奶有一个还在 由不得您大伯胡乱分配。
为了避免日后麻烦 还是尽快转让此房使用权以及办理产权过户。